安徽阜阳医药集团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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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区:安徽
主营行业: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13024065
产品标签:
产品卖点:国家医保 市场保护 无需保证金 国家医保 市场保护 无需保证金
销售渠道:医院 药店 医院和药店 社区/乡镇卫生院院
执行标准 | |
产品类别 | 西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|
性状 | |
不良反应 | |
注意事项 | |
禁忌 | |
贮藏 | |
保质期 | |
备注 | 规格:5g*10袋;10袋/盒,300盒/件【生产厂家】河北康泰药业有限公司【主要特点】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,头痛,四肢酸痛,流鼻涕,鼻塞,咽痛等症状。 |
产品介绍:
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。
【通用名称】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
【英文名称】
【成份】本品为复方制剂,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,马来酸氯苯那敏0.5毫克,人工牛黄5毫克。辅料为:白砂糖,柠檬黄。
【性状】本品为淡橙黄色颗粒。
【作用类别】本品为感冒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。
【药理毒理】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,有解热镇痛作用;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,能减轻流涕、鼻塞、打喷嚏症状;人工牛黄具有解热、镇惊作用。
【药代动力学】
【适应症】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、头痛、四肢酸痛、打喷嚏、流鼻涕、鼻塞、咽痛等症状。
【用法和用量】温水冲服。儿童用量见下表。
年龄(岁)体重(公斤)一次用量(袋)一日次数
1~310~150.5~1
4~616~211~1.5一日3次
7~922~271.5~2
10~1228~322~2.5
【不良反应】有时有轻度头晕、乏力、恶心、上腹不适、口干、食欲缺乏和皮疹等,可自行恢复。
【禁忌】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
1.用药3-7天,症状未缓解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2.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。
3.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4.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。
5.肝、肾功能不全者慎用。
6.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,应立即就医。
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儿童用药】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
1.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,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。
2.本品不宜与氯霉素、巴比妥类(如苯巴比妥)等并用。
3.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药物过量】
【规格】乙酰氨基酚125毫克,人工牛黄5毫克,马来酸氯苯那敏0.5毫克
【贮藏】密封,在阴凉(不超过20c)干燥处保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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